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按照“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统分结合,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2007年霍邱县启动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并将其列为“十二项民生工程之一”,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全县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霍邱县委、县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对乡镇政府和县直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施年度考评,与各乡镇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状,将饮水安全工作逐一细化量化,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任务职责,明确奖惩措施。在上级拨款的基础上,采取招商引资、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法进行筹资,新建高塘、龙潭、夏店三处农村自来水厂,同时依托姚李、户胡两镇原有自来水厂,对姚李、龙潭、石店、户胡、夏店、孟集、潘集、岔路、城关等9个乡镇的自来水管网进行延伸。卫生、建设、财政、国土、环保、民政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据悉,2007年全县解决了5万农民饮用水安全问题。目前已完成上年度任务的80%,新建、改建自来水厂10座,铺设管网120多公里,完成投资1800多万元,今年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已上报待批。(刘伟卞林敏)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