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7月3日电(记者李倩、徐晓蕾)记者从云南省监察厅问责办采访了解到,自3月1日云南实行“行政问责办法、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以来,截至6月26日,全省共有370名干部被问责。
云南省8个省级部门共问责49人,13个州市共问责321人。从问责情形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所占比例最大,共130人;其次是“独断专行、决策失误”,共33人;还有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的有38人;“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有22人。在被问责的干部中,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85人,乡科级干部246人,一般干部26人。从问责方式看,包括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等。
据云南省监察厅问责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云南开始实行四项制度,将行政问责作为实施重点,采取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服务对象座谈、领导干部下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查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人与事。除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直接领导、分管领导甚至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昆明安宁齐天化肥有限公司发生硫化氢泄漏事故后,负有责任的安宁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安监局副局长被问责,文山、凤庆发生的两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州市分管副州长、副市长均被问责。
对此,云南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自从执行四项制度后,行政机关的作风和形象有了明显好转,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很大提高。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