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7月3日电(记者卜云彤 姜琳)海南省公安厅经侦处介绍,海南部分市县最近连续发生几起犯罪团伙分别冒充某种产品的供需方,物色中间经销商(诈骗对象),以购销产品为名实施的合同诈骗案件。警方提醒大家不要上当受骗。
今年5月初,海口市一家商务咨询公司老板蔡某收到来自湖南某科技公司寄来的公司简介、PA网状图样、报价单及委托书等资料,并称有意委托蔡某公司为其PA网状产品的代理商。过了一段时间,蔡某又接到一个自称是某部队后勤处的电话,声称急需一批PA网状产品并向该公司下订单。
蔡某一看有利可图,便向湖南供货方订货,并分两次将货物订金共计5万元人民币存入湖南某科技公司指定的账户。当蔡某再次与供需双方联系时,对方电话便处于关机状态,无法取得联系。
近日,海南省公安厅经侦处及三亚市、万宁市公安局等也接到类似诈骗手法的报案。
据警方介绍,此类案件是有组织、有预谋、分工明确的跨省区团伙作案,犯罪团伙事先伪造有关证明到当地工商部门和电信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企业电话号码查询登记,以备受害单位电话核实和查询。犯罪团伙往往通过网络、报刊等途径寻找诈骗对象,在获得目标单位详细资料后,通过网络等途径发布宣传产品信息,并与受骗单位负责人电话联系。再以供货单位名义要求受害单位先支付部分货款(一般是合同金额的50%左右)。
警方指出,此类案件中,由于犯罪团伙准备较充分,对受害人的心理有一定研究和把握,有一定的市场经济常识,因此具有较大的欺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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