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4日电(记者勿日汗、柴海亮)“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草原保护与建设工作,努力遏制草原退化的脚步。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中国草原保护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张英俊在此间召开的2008世界草地与草原大会上说。
中国是一个草原面积较大的国家,拥有各类天然草原近4亿公顷,占陆地面积的41.7%,是森林面积的2.5倍,耕地面积的3.2倍。受全球变暖、气候干旱等自然因素和人为不合理利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目前中国90%的天然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
自2000年以来,中央政府已投资100多亿元,先后组织实施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一系列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重点工程,取得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中国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副主任刘加文说,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就出台了一系列与草原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草原管理的有效途径。
1985年,中国颁布了草原法。目前,较为完善的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已初步形成,为草原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从2003年起,为适应依法管理草原的需要,中国各地先后成立了草原监理机构,专门负责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目前,国家、省、地、县四级草原监理体系已初步形成,草原监理机构数量达到794个,草原监理人员达到近万人。
中国各级草原监理机构依法打击各类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成为保护草原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2003年-2007年,全国各级草原监理机构共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近5万起,有效遏制了草原违法案件上升的势头。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把草原家庭承包制作为牧区的一项基本政策开始推行。通过落实这一政策,赋予广大农牧民自主经营利用草原的权利,有效调动了农牧民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资源的积极性。目前,全国已落实承包的草原面积约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0%。
为进一步完善草原保护管理政策,中国政府于2002年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重大制度。目前,全国已有20%的草原实施了禁牧休牧等措施。近两年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落实草原生态补偿制度。
截至2007年,中国草原围栏面积已达3800万公顷,人工种草保留面积1086万公顷,改良草原1600多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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