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寻厕所行方便
谎称被抢报假警
该名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本报记者戴书伟 通讯员 温现青 任冠元报道 大街上突然拉肚子想报警求助,怕求助不成就谎报被抢劫。日前,该名违法嫌疑人已被福田警方行政拘留5日处罚。
6月26日18时许,福田公安分局南园派出所接到一男子郑某(男,22岁,贵州人)报警称,其在福田区上步南路科学馆地铁站1号出口处路边被两人飞车抢走了手机和现金200多元。接到报警后,南园派出所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找到了报警人郑某。民警在对郑某询问时发现该名“事主”神态比较反常,回答民警的提问前言不搭后语,说话前后矛盾,不仅如此,该男子见了民警第一句话就是:“同志,哪里有洗手间?”鉴于男子郑某的种种可疑行为,南园所处警民警将其带回了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南园所案件侦查队办案民警钟至浩在向郑某询问了解当时案发情况时,郑某不是缄口不语就是所言漏洞百出、前后矛盾,民警钟至浩按照郑某所说的发案时间和发案地点前往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并没有任何可疑情况出现。根据办案经验,结合郑某报警后与民警接触过程中的种种可疑表现,钟至浩判断郑某报假案的可能性极大。经过办案民警耐心说服教育,违法嫌疑男子郑某终于道出了其报假案的原委:郑某刚到深圳不久,案发当日,其从关外来到福田区找朋友,行至福田区上步南路科学馆地铁站1号出口处附近时,郑某突然感觉肚子痛,情急之下,其拨打了报警电话,又担心求助不成,就谎报自己被抢以达到吸引警方注意进而达到求助目的。日前,该名违法嫌疑人已被福田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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