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刘琳、任芳)近日中国农业银行8家“三农”金融服务试点分行取得阶段性成果。从1979年农行恢复成立至今,近30年历程,农行最终成为农村金融体系中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骨干和支柱。
1979年农行恢复成立,与其他三家国有银行一样是专业银行,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并领导农村信用社。
1994年,农业发展银行成立,农行加快由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政策性农业金融开始与商业性农业金融分离。
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行脱钩,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管理业务从农行分离到农业发展银行。
1997年农行实现了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型,信贷资金主要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和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跨区域跨行业、规模化、集团化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乡镇企业。
从1997年开始到2006年,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样,农行进行分支机构改革,撤并县以下机构,将一些网点撤离农村地区。
2007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坚持“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明确了农业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定位和责任。
2007年2月,农行决定,撤并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上收到总行,农行分支机构改革的重点从压缩总量转变为优化结构。
2007年8月,农行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三农”服务工作的决定》,明确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和改革思路,提出“农行要一手抓城市业务,一手抓三农业务”。
2007年9月农行制定《中国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总体实施方案》,并于10月在福建、湖南、吉林、四川、广西、甘肃、重庆、安徽分行启动试点,分别探索粮棉大省、贫困县和经济强县商业化服务“三农”路径,并将在全国范围推广。方案同时明确,将在稳定县域网点的前提下适当恢复、增设部分乡镇营业网点。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