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箱
73045部队陈浩近日给本报发来信函说:汶川大地震发生前,我的亲戚朋友在保险公司投了一些保险。请问:投保了哪些保险可基于地震而获得赔偿?
本报约请北京军区法律顾问处律师荀恒栋、何同庆答复如下: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所谓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这里的“合同”即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基本依据。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可将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两大类。如果这两大类保险合同中,地震等自然现象被约定为引发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的事由,那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地震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在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