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7年 我市金额最大知识产权案一审判决
武汉晶源胜诉 日企赔千万
夏琼 丁科 王佳
本报讯 (记者 夏琼 通讯员 丁科 王佳) 昨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经7年马拉松审理,武汉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武汉晶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日本富士化水工业株式会社侵犯专利权一案终有回音,武汉晶源一审胜诉,富士化水判赔5061.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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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是世界级的高难度环境问题,晶源公司经过多年自主研发的“曝气法海水烟气脱硫方法及一种曝气装置”获得发明专利权。该专利技术一改沿海电厂依靠消耗大量淡水和能源的传统石灰石脱硫方法,可使脱硫成本下降2/3。
1997年,美资华阳公司32亿美金独资的福建漳州后石电厂(当时为国内第一大火电厂)建设遭遇困境,所购日本富士化水镁法烟气脱硫装置,每年需消耗五万吨镁矿无来源,华阳和富士化水求助于晶源公司,要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然而,原供应商富士化水在未征得晶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自行采用晶源公司当时已经依法公开的“海水法”发明专利技术方案,改造其工艺设备,并于1999年投入运营,华阳公司因此节省原料而新增发电利润每年高达数千万元。
晶源公司多次与对方沟通交涉无果
2001年9月,晶源公司向福建省高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3100万元人民币。2007年12月6日,晶源公司向福建高院提出追加被告专利侵权损失4500万元人民币。
经历了7年漫长的审理,今年5月21日,受福建省高级法院委托,武汉市中级法院在汉宣判:被告日本富士化水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晶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61.24万元,并责成华阳电业按专利实际使用年限,向晶源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每台机组每年24万。
各方评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晶源公司之所以能够一审艰难胜诉,首先是晶源公司及时申请了专利保护,否则就会失去维权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李顺德教授:在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大背景下,这一案件的审理,将让我国企业学会用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
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惠虎:市政府高度关注这一案件。晶源是武汉企业的榜样。企业是创新主体,我市将出台更多鼓励政策,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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