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海口7月7日消息 (记者许云通讯员吴鹏程)2008年7月5日凌晨,纵火犯罪嫌疑人周某使用汽油将海南红塔卷烟厂烟草仓库、成品仓库等多个部位点燃,致使发生重大火灾。海口公安机关在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工作的同时,积极调查火灾起因。
经侦查证实,火灾系犯罪嫌疑人周某纵火所致,现周某已被海口警方刑事拘留。
7月5日凌晨4时20许,在海南红塔卷烟厂发生火灾,着火点分别在烟草仓库、成品仓库等多个部位。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4时31分,首批10部消防车,57名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开展灭火工作,并迅速将火势控制。由于火灾严重,海口消防支队出动了全部的消防力量,并先后调集洋浦、澄迈、定安、儋州等10个消防部门增援。消防部门采取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等有力措施,总共出动消防车辆41部,消防官兵400余人,经过28小时的连续战斗,将大火基本扑灭,无人员伤亡,现收尾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经海口警方侦查证实,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件,系犯罪嫌疑人周某所为。周某,男,41岁,海南省海口市人,系海南省红塔卷烟有限公司保安部员工。该犯罪嫌疑人已于7月5日下午被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刑事拘留。
据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周某性格偏激、易走极端,因对厂内某些方面的情况不满,形成纵火报复心理。7月4日21时许,周某到府城大圆路广安大药堂花40余元买了40多瓶药品,并将瓶内药品倒出腾出空瓶。然后又到朱云路陈某开的小杂货店,购买了4瓶用大塑料饮料瓶装的汽油,并在旁边小店购买了打火机。23时许,周某带上以上作案工具,乘坐摩托车从烟厂侧门进入,将携带的作案工具藏在该厂某偏僻角落处,然后佯装正常上班。5日凌晨3点半过后,周某乘夜深人静,利用当班巡逻查岗的机会,将40余个小瓶逐个盛满汽油,分别放置到烟草仓库、成品仓库等地方,分别倒上汽油点火。看到起火后,周某便到琼山公安分局云露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海口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基本查实犯罪嫌疑人周某纵火的详细经过,确认周某为纵火犯罪嫌疑人,现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造成损失情况待核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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