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7月7日电 (记者 童静宜 通讯员吕律李卫杰)全国首创的企业年检审核员制度在浙江长兴县工商局试点后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浙江省工商局决定在该省工商系统全面推行。
据悉,长兴县工商局自今年3月1日实施年检审核员制度以来,年检质量明显提高,共有1233家企业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被退回修正。
年检开始仅两个月,已完成初审复核的企业就达到3666家,年检率79.24%,与去年同比上升了130%,时间上提早了一倍,整个年检工作进度明显加快。
长兴县工商局局长吴骁告诉记者,年检工作在形式上是对企业的登记事项进行审查,真正的作用是对企业遵守和执行工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管,规范和纠正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今年年检期间共发现违法违章企业366家,与去年同比上升了170%;并据此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立案38家,可以说,年检审核员发挥了年检的监管效能作用。”
据悉,传统的企业年检工作主要存在三个薄弱环节:一是年检业务规范的不健全影响年检工作的公信力;二是年检人员的非专业性影响年检效能;三是年检的外部效应未能充分发挥削弱年检的社会影响力。为了彻底根治这三大故疾,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了企业年检审核员上岗制度的全国试点工作,长兴县工商局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今年年初,县工商局专门成立了项目组,通过调研摸底、建立机制、后续监管,建立起了以年检审核员上岗制度为主体的一整套年检工作制度,首批年检审核员也于今年3月1日开始的企业年检中正式上岗。”吴骁告诉记者。
浙江省工商局个私局局长张志益也告诉记者,鉴于企业年检审核员制度在试点中获得的成功,该制度将从2008年下半年起在浙江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并将按照“一年启动,三年全覆盖”的工作规划,2008年浙江省培养审核员不少于800名,其中每个工商所不少于一名,每个企业登记机关不少于2名;2009年培养年检审核员不少于2000名;到2010年将实现所有年检人员全员持证上岗,使浙江省企业都能享受到新制度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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