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首次披露 1年前盘查杨佳录音资料
早报记者 杨洁 顾文剑 王嵬 孙翔
通讯员 忻文轲 施坚轩
昨天上午10点,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闸北袭警案的最新调查结果。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同日宣布,对7月1日恶性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起因:骑无牌车被查
2007年10月5日晚20:30左右, 杨佳从北京来到上海租了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在夜间上海闲逛。
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他遇到了警察。当时,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上前对他进行例行盘查,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件,也不愿提供所骑自行车的来源证明,和警方发生争执。昨天,警方公布了一段约4分钟的录音,记录了杨佳和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首次相遇时的对话。警方表示,当时争执造成马路围观、影响交通,遂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在芷江西路派出所,杨佳接受了进一步盘查。同时,由于杨佳报警求助,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接杨佳投诉后,派员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警方对杨佳进行劝说疏导,杨佳情绪一直到晚上10点基本平静。警方随后查清其真实身份,并从租车公司证实了自行车系租用的情况。至凌晨2点,盘查结束。
警方介绍,上午8点,杨佳购买车票,乘火车返回北京。
警方透露,10月5日事件发生后,杨佳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对此,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督察支队分别于2007年10月16日、2008年3月15日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杨均不予置理,双方的沟通没有成果。
谋划:两赴上海探查
警方调查显示,2008年6月12日至23日,杨来沪居住在距离芷江西路派出所仅20米的旅馆,并使用望远镜观察派出所情况。
昨天中午,早报记者探访了杨佳曾居住过的旅馆,这是一家经济型旅馆,房屋标价在100元左右,房客入住都需要登记个人资料。从旅馆楼上房间的窗户,能直接望见芷江西路派出所的大门。可以看到,上海派出所入口多数较小,且需通过铁门进出。
6月26日,杨佳再次来到上海,居住在闸北公安分局附近某招待所。这家小旅馆两层楼,每日房价不会超过50元的旅馆,甚至无法单独享受房间,案发前,杨佳曾借住在此,并从此处出发,到闸北政法大楼踩点。从旅馆出门,在大统路上左转直走1公里就到了闸北公安局,路程不会超过5分钟。
警方透露,在招待所居住的约一周内,杨佳购买了催泪瓦斯喷雾剂和单刃刀具、榔头、登山杖、防尘面具、橡胶手套、打火机等物。
作案:携带7件凶器
2008年7月1日上午9点40分,杨佳来到闸北政法大楼前。
杨佳携8个装有汽油的啤酒瓶,在天目西路警车停放处摔了2个啤酒瓶,但是啤酒瓶并未燃烧起来。他又在大门西侧三四米左右的花坛旁,投掷了5个瓶子并燃烧起火,保安见状后,立刻前往制止并救火。
杨佳又向保安扔出1个啤酒瓶,并趁保安救火之隙,右手持一把单刃刀具,这是一把长十几公分的单刃剔骨刀,非常锋利。杨佳还头戴防尘面具,腰间挎一腰包(内有榔头、催泪瓦斯喷雾器、登山杖等物),由闸北分局便民服务的通道窜进了大楼。杨佳说,他点燃燃烧瓶目的是“想把此事的社会影响搞大”,戴上防尘面具和橡胶手套是为了防止催泪瓦斯伤到自己。
进门后,杨佳看见保安顾建明正在打电话,即上前用刀柄猛砸其头部,造成顾头部裂伤。随后,杨佳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泪瓦斯在底楼大厅过道和治安值班室等不同处,先后分别袭击了正在工作的民警倪景荣、方福新、张义阶、张建平。4位民警猝不及防,失血过多倒地身亡。
9时42分,指挥中心接到报告,立即发布调警指令,指令北站派出所、分局就近GPS巡逻车和特警支队民警立即对大楼进行搜捕,并通知了相关部门,同时通知“120”救护车到现场救治受伤民警。
被制服:
最后将杨佳逼在墙角
这时,杨佳从一楼窜入南侧消防楼梯至9楼,遭遇民警徐维亚,杨持刀向徐发起袭击。徐维亚全身多处被刺倒地,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之后,杨佳又从消防梯窜至10楼,遇民警王凌云并刀刺王,王凌云右肩部和右胸部等处受伤。
接着,杨佳窜上11楼,遭遇民警李珂,他对着李珂连刺数刀。李珂胸腹部受到重创,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此后,杨佳返回消防楼梯跑到21楼,在2113办公室门口刺伤正在等电梯的督察支队民警吴钰骅。吴钰骅受伤后一边高声呼叫提醒同事注意,一边返回办公室寻找反击武器。正在室内工作的督察支队民警林玮和李伟见状立即起身准备围捕。就在此时,杨佳闯入办公室挥舞着匕首冲向林玮,林玮顺势操起办公椅奋力抵挡,与之周旋。与此同时,隔壁纪委监察室主任孔中卫闻讯冲了进来,奋不顾身上前抱住杨佳。孔中卫、李伟、林玮、吴钰骅以及随后赶到的督察支队副支队长陈伟、民警容侃敏、纪委干部黄兆泉齐心协力,用办公椅将杨佳牢牢顶在了墙角边上,夺下其手中的凶器,给他上了手铐。与此同时,携枪开展搜索的特警队员也赶到,配合将杨佳制服。
录音资料
昨天上午,记者专门聆听了2007年10月5日民警盘查工作时所携录音笔,及派出所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
杨佳:“马路上这么多人,为什么你单单挑我?”
民警:“我们一个个来,请你下车接受警方的调查!出示你的自行车凭证。”
杨佳:“这车我租的。”
民警:“请拿租车凭证交给我,你拿着纸这么远,我能看得见吗?”
杨佳:“看不见执什么法啊?”
民警:“请你把车子靠靠边!”
杨佳:“你这个执法为什么查我?”
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你叫什么名字?”
杨佳:“你有什么理由耽误我的时间?”
民警:“大家相互尊重点吧!”
杨佳:“你不要说什么叫尊重!尊重什么?”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请你配合检查!”
杨佳:“法律有哪一条规定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是什么地方人啊?”
杨佳:“没有。”
民警:“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杨佳:“你没有理由占用我的时间。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
民警:“这叫相互尊重。
杨佳:“你不要说这个。你别说什么相互尊重,什么叫相互尊重,尊重什么?”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
杨佳:“法律?什么叫法律?你还敢跟我说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你吵不要吵。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说,你认为我有什么不对的可以……”
杨佳:“你当然有不对,你看哪,1342,你给我说说看,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我证件,限制我人身自由?你为什么都不拦,就拦住我一个。你也没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