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7月8日电 (记者高增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哈尔滨市政府日前正式发布《哈尔滨市集中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办法》,确立了哈尔滨市集中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制度。
新办法的实施不仅极大地省去了当事人奔波劳顿之苦,也降低了告状费用支出。
《办法》所称的集中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是指对属于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案件,申请人选择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递交行政复议申请的,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集中接收并将申请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处理的工作制度。
《办法》明确,集中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区、县(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或者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区、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等。
据介绍,有些申请人以往因为不知道如何申请复议,跑了很多冤枉路;一些行政复议机关变相推脱、拒不受理案件,也增加了当事人的困难。《办法》出台后,当事人如果不知道如何申请行政复议,可将行政复议申请直接送到市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只要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该办公室将会把申请直接转给有关行政复议机关进行处理。哈尔滨市政府还加大了对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案件的监督力度,《办法》规定,对市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转送的明确要求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进行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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