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7月8日电 通讯员刘炳科记者台建林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公开审理李勇等40人特大涉黑团伙案,这个团伙涉及26项罪名犯罪,由公安部督办、广受当地群众关注。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李勇为首,组织领导被告人姜长锁、安卫东、张天来、马建军、袁飞、路豫、张建勋、杨勇等人,自2001年至2006年实施故意伤害、组织、强迫卖淫、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共疯狂作案50余起,其中伤害致死1人,重伤1人,轻伤3人,敲诈勒索12起,抢劫2起,非法拘禁1起,组织、强迫卖淫10余起,插手经济债务纠纷8起,“看场子”收取保护费3起,放高利贷4起,强买强卖1起,受害群众达百余人次,非法敛财30余万元。
该犯罪组织已形成体系,成员基本固定,并具有不成文的帮规,成员必须唯老大李勇之命是从,如有冒犯,便受到残暴体罚;该犯罪集团成员听命于李勇指挥,在组织、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时,李勇一个电话或暗示,各成员即蜂拥而至为其“效力”。
据悉,由于涉案人数多,涉及的犯罪事实多,触犯的罪名多,案情复杂,庭审过程预计将持续7天。200多名群众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