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7月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2008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已经出台,省内各企业今年涨薪一般不超过20%,原则上不得低于6%。
据悉,今年的指导线上线和基准线与去年持平,而下线则由去年的3%提高到6%,涨幅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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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家指出,今年工资指导线下线涨幅明显高于往年,这里面考虑了物价增长比较大以及近几年来GDP(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速仍然保持比较高的水平等因素。
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全省各企业以工资增长率14%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2008年全省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以工资增长率6%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对于生产正常、经济效益比较稳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水平大体相当的企业,原则上不应低于基准线。而工资水平已达到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两倍以上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基准线。
劳动保障部门还要求,经济效益差,但生产正常的、当年工资发放困难的亏损企业,也可视实情保持零增长,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外资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原则不应低于基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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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拿多少,听听劳动者意见
红网7月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工资拿多少,也要听听劳动者的意见。昨日召开的长沙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宣布,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长沙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都要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已建立工会且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有三分之一建立工资协商制度。
长沙市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当前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是以下几项:对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包括加班加点、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等工资待遇和分配形式;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等事项开展协商。
长沙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庆宪表示,劳动监察部门将严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执法和监督,使工资集体协商真正成为企业内部实实在在的工资决定机制。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依法查处。
(稿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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