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通行权车辆不得在规定时间内驶入如不遵守将被依法予以处罚
超车不能借用奥运专用道
本报讯(记者白冰)奥运专用车道只允许享有通行权的机动车通行,之外其他车辆不得在规定时间内驶入,即便是借道超车也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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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驾车不遵守奥运专用车道的使用规定,将被依法予以处罚。
昨天,市交管局设施处标线科李科长在做客《红绿灯》节目,解读奥运专用车道时介绍,从本月5日开始,本市二、四、五环路上开始施划奥运专用车道。
李科长说,三环路之所以没有施划奥运专用车道,是考虑到其承担的社会交通压力过大。
目前,本市四环路和五环路、机场高速的奥运专用车道都已亮相,五环路奥运专用车道7月20日起,从早6点至晚11点,除奥组委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社会车辆驶入,而四环路奥运专用车道早6点至晚12点,禁止社会车辆驶入。
针对市民询问,如果遇到前方车辆车速过慢,或者其他情况,可否借用奥运专用车道超车?李科长介绍,《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有关事项的通告》中明确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除有证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即便是超车,在规定的时间内,也不得驶入奥运专用车道内超车。
不过,在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同时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使用时段,不享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此外,奥运会结束,残奥会开始中间一段没有比赛的时间内,部分奥运专用车道将被撤销,社会车辆可以按正常车道使用,但仍被使用的奥运专用车道依然不能供社会车辆驶入。
在未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往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住地、训练和比赛场馆、非竞赛场馆、奥运相关设施的道路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奥运交通需要,适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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