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7-10 02:34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7月2日13时许,长治消防一中队接到报警电话,称长治市东外环路大转盘附近,一辆行驶中的大货车后轮胎着火,车上满载家具、床垫等易燃物资,随时可能引发大火。
接到命令后,长治消防一中队立刻出动两辆消防车共16名官兵火速奔赴现场。
由于车上全都是易燃物品,中队官兵到达火灾现场时,火已引燃车上的家具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火势由车尾向车头蔓延,经查,无人员被困与伤亡。于是,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命令,半个小时后,火势基本得到控制。中队官兵采取边卸货边扑救的措施,逐点消灭残余火苗。14时10分,大火被彻底扑灭。由于中队官兵出警及时,措施得力,保住了驾驶室和部分物品,没有引发油箱的爆炸。
驾驶员称由于夏季天气炎热,车辆连续行驶后导致轮胎的钢圈过热,继而引发车轮着火,由于车上没有灭火器,才酿成大火的发生。
李前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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ˉ??諨<?<小时点对点服务,当天什么时候进,应该在第二天什么时候退房。而宾馆行业有关人士解释说,中午12时结账是酒店业的行规,也是国际惯例,大多数宾馆酒店都是这么做的,此做法并没有违反规定。
虽然法律未做明确规定,但就法理而言,旅客入住宾馆与酒店间形成的是住宿服务合同关系,按这种合同关系,旅客为此支付了一天也就是24小时的费用,自然也就享有24小时住宿的权利,这是合同权利义务对等的最浅显的道理,受到《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保护。可酒店出于自己管理的便利,出于自己的经济利益考虑(旅客尽早离店自然能增加客房的入住和使用率),要求客人在12点之前退房,否则便要加收额外的房费,这种做法违反了合同的规定,严重侵害了旅客的权利。显然,这种规定属于霸王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基本规定。虽然中午12时结账在旅游饭店业协会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业规范》中有明确规定,但这属于行业内部的规定,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即使中午12时结账确是国际上的惯例,但正如消协方面所说,“即使是国际惯例也不能违反中国法律……况且国际惯例不一定全是合理的,一些对消费者不利的惯例就应摒弃。”
/????<?<的时期,有的部门对救灾款物还没有来得及记账,个别物资价格不明或没有折价,接受捐赠方因工作繁重至今没有出具合法有效的回执、收据等完备手续。对这些问题,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提出了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已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并补充、完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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