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通报如皋土地违法案
分管副市长等6名干部分别受处分
本报讯 国土资源部8日公开通报了10起土地违法案件,其中江苏的如皋港经济开发区违法用地群案也在通报之列。
经查,自2005年至2007年期间,如皋港经济开发区先后发生多起违法用地行动,涉及土地面积总计174.1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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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对如皋港经济开发区内的5宗违法用地分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圈建的围墙,没收非法建筑物,并处罚款20.53万元。
如皋市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原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马金华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宏祥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郭锡兵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原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缪世兴行政记大过处分。2008年1月,南通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如皋市委常委、副市长、原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黄成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如皋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单定芳行政记大过处分。(王 烨)
又讯 国土资源部8日透露,国土部已将一份关于小产权房问题的报告上报国务院,并提出了初步的政策,其中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决不能让开发商占便宜。 (王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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