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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四川汶川发生8.0级大地震 > 四川地震消息

卫生部:国家对外运伤员康复费用给予定额补助

  卫生部将于2008年7月10日上午10:00在卫生部五楼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抗震救灾卫生防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卫生部等继续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记者:

  请问在外省治疗伤员返回四川和在当地进行康复的两种办法是什么样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可以留下,什么样的人回去?另外,留下的人到底会康复到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他产生的费用等方面是由哪里负担?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谢谢!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考虑到四川地震灾区有一万多伤员转运到了外地,医疗康复工作有他的特殊性,有一些康复工作可以相对的延迟一段时间进行,有一些康复工作和医疗工作结合得比较紧密,考虑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就对四川外运伤员的康复做了两种方式的选择。一个要根据伤员医疗康复的需要。第二,要考虑到本人的意愿。

  关于他们康复的费用问题,在上次发布会上我已经介绍了。国家特别对外运伤员康复费用给予了定额补助。我上次讲到,定额补助根据有些医院的测算,可能不足以补偿这些伤员在医院里面的医疗、康复费用。

  在卫生部召开的会议上,卫生部领导也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本着对地震灾区伤员负责的态度,从他的医疗需要出发考虑,我们提倡接收伤员的省份,如果伤员本人愿意,而且医疗康复也特别需要,我们希望在接收伤员的省份开展康复工作。在我们的调研过程中各接收伤员的医疗机构也都纷纷表示,本着对伤员负责的态度,尽最大的努力,使他们能够获得救治、康复。

  目前来看,费用还不是一个问题,更多的是根据伤员的医疗康复需要和他本人的意愿来安排康复的选择。我刚才讲了,卫生部和残联对伤员康复的技术性要求也有明确的规定。同时,我们还将组织一些专家组到四川,还有其它接收伤员的医疗机构检查、指导伤员的康复工作。

  根据现在我们掌握的情况看,绝大多数的伤员都已经在他接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完成了前期的医疗、康复工作,效果也都非常好。我注意到,现在各地有一些报道,伤员出院的时候,很多地方都已经给这些伤员配备了康复所需要的轮椅,或者假肢等,都已经做了医疗上的安排。

  我们也希望,在接下来的阶段,在后期康复中,接收伤员康复的机构要继续发扬前期全心全意为伤员负责的精神,做好后期的康复工作。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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