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0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7月10日发表社论说,雇请女佣保姆帮忙家务,目前在新加坡相当普遍,据估计六个家庭中便有一家请得起女佣。应当指出的是,大部分情况都是宾主融洽,雇佣双方都能够相安无事。
但是(一桩桩)虐佣案件发生,尽管是属于极少数,却仍然会令人深感不安。虐佣的雇主尽管是一小撮“害群之马”,对于新加坡的形象与声誉却会带来巨大的影响。
社论原文摘录如下:
动粗羞辱女佣,并放狗咬她,让女佣身上留下多处淤伤和16个齿印,一名中年妇女雇主虐佣罪名成立,被判坐牢20个月。
另一起案件中,女雇主对女佣工作不满意,拧了她的眼皮两下,用红黑色的粗头笔涂画她的脸,女佣逃出去报警。44岁的女雇主在三项虐佣罪名下,被判入狱三星期和罚款1500元。
前不久,一名工程师和他的妻子,因踢女佣臀部、捏她的胸部和抓她的头撞地板等行为,分别被判入狱四周和六周。
以上三个案例,是最近两个月内被提上法庭的虐佣案。这是指经过审讯,已经下判的案例。目前仍在审讯中的,还有女雇主被指用热水灌女佣、淋女佣,男雇主对女佣拳打脚踩而被控上法庭的案件。
雇请女佣保姆帮忙家务,目前在新加坡相当普遍,据估计六个家庭中便有一家请得起女佣。应当指出的是,大部分情况都是宾主融洽,雇佣双方都能够相安无事。但是一如上述的案件发生,尽管是属于极少数,却仍然会令人深感不安。
发人深省的问题是:为什么在严厉的惩罚面前,还是有雇主会以身试法?再者,涉案的雇主大都是受过相当教育的中产阶级,他们为什么这么容易便对雇请来的家务助手动气,甚至粗暴地对她们造成伤害?还是说,在关闭的家门里面虐佣,就以为不会被人发现?
本地条规其实是很严厉的,因此,相信绝大多数的雇主都知道虐佣的法律后果而知所克制。根据统计虐待女佣案例已经从1997年的157宗,下降到去年的68宗。不过有关人士也指出,判刑案例的减少,不等于整个问题的减轻。随着资讯的发达,越来越多的女佣——尽管她们来自穷乡僻壤,尽管她们是第一次到新加坡来打工,都会懂得在受虐待时寻求投诉的渠道。
最近媒体访问大使馆和提供支援服务的社工组织,也得出结论:打电话求援的女佣数目与谈话的时间都有所增加。当然,不是所有的投诉都与肉体的虐待有关。据了解,约一半的投诉是指雇主拖欠薪水,有的投诉是指被逼做不安全的工作,或遭受辱骂。许多雇主或许并未意识到,骂女佣“笨蛋”、“白痴”等侮辱性的言语或行为,严重者可被罚款高达5000元。
也有社会服务团体指出,目前新加坡并不像香港或台湾那样,立法规定须让女佣定期放假。如果新加坡也有这样的规定,女佣将有更多接触外界的渠道,雇主虐佣被揭发的机会也将增加。
虐佣的雇主尽管是一小撮“害群之马”,对于新加坡的形象与声誉却会带来巨大的影响。政府在1998年修订了《刑事法典》,雇主虐佣所受处罚是一般伤人罪的1.5倍,旨在借此产生吓阻的作用。然而,雇主与女佣相处的问题,是远远超出法律之外的人际问题。
其实如果雇主聘请到骄惰放纵、行为不检、甚或涉入非法活动的女佣,或者被居心不良的女佣诬告,也将同样是困扰重重,精神饱受煎熬的。不过我们应理解到,任何事物总像银币的两面,当新加坡人享有聘人助理家务之便时,也必须防范受雇者之中也有“害群之马”。
女佣请得好不好,除了要靠“运气”之外,这里也应该牵涉了人际关系的处理。在本报的新闻采访和交流站来信当中,不少人反映了善待女佣所得到的温馨感情回报。这说明了,如果雇主走到了把佣人当作“奴隶”、“出气筒”的这一步,他们事前必定严重欠缺了待人处世的道德反省,折射出一种关起门就可以做坏事的阴暗心理。所有这些虐佣者一旦被揭发和定罪,都应予以重惩,以儆效尤。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