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吸毒后,持仿64式手枪打伤两名饭店住宿人员。昨日(9),涉嫌故意杀人罪等3项罪名的荆州“双枪悍匪”陈万平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公诉方指控,2007年6月19日23时许,被告人陈万平在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的情况下,从其住宿的沙市饭店408号房间窜至该饭店402号客房,敲开房门,用随身携带的一支仿64式手枪,朝被害人平成刚的左大腿和彭彬的右脸各开一枪后逃离现场。
陈万平被抓获时,警方共缴获仿64式手枪两支、64 式军用子弹7发,冰毒和麻果31.56克。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于案件事实基本没有异议,但围绕被告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认定,陈万平是否负刑事责任等问题展开了辩论。陈万平在庭审中回答问题时一直语言含糊、逻辑不清,并且多次提到因为当时觉得有人要害他、在笑他,所以才开枪。
由于辩护方就精神病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法庭将择日再审。(来源:长江商报) (张勇军 蔡利 郭苗苗 柯云峰)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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