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哈萨克斯坦副总理级合作委员会下设的金融合作分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9-10日在山东省日照市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马德伦和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副行长塔吉雅科夫分别率两国金融界代表团出席了会议。
来自两国中央银行、外交部、商务部、金融监管部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代表共55人与会。
自2004年设立以来,中哈金融合作分委会在促进两国金融机构合作与交流,推进两国银行结算、贸易及项目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信用卡合作和信息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和深化两国战略伙伴关系,推动双边贸易投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此次会议上,双方互相介绍了宏观经济形势、货币与汇率政策和资本项目开放历程,以及各自在反洗钱、征信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发展资本市场方面的工作经验。双方对两国经济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下持续稳健发展,成功应对次贷危机给本国货币政策及银行体系带来的冲击给予了高度评价。双方还充分肯定了两国金融机构在贸易及项目融资、银行卡、边贸银行结算等领域取得的新进展,表达了进一步加深和拓宽合作的强烈愿望,并就互设金融机构、加强信息交流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双方本着坦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了推进边贸银行结算、商签信息交换协议等多项成果,一致认为分委会作为两国金融界相互沟通的机制化平台,应对促进两国金融领域的全方位合作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双方对未来的合作充满信心。
会上,马德伦副行长和塔吉雅科夫副行长签署了《中哈金融合作分委会第四次会议纪要》。双方同意,分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09年在哈萨克斯坦举办。
(责任编辑:安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