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波 通讯员 晁怀志
今报安阳讯
因犯受贿、玩忽职守罪,原安阳市安监局副局长梁亚林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本报7月3日有报道),昨日,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梁亚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钱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其在任职期间,对其监督管理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未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使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被告人在案发后能主动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犯罪事实,有从轻情节。其又在双规期间能主动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一审判处被告人梁亚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本案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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