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农民工有望成为“新市民” 武汉远城区降低户籍门槛中心城区户籍政策暂不变
本报讯(记者李俊)在我市远城区城镇稳定就业的省内农民工,有望成为武汉“新市民”。
近日,省发改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在全省城镇实施“迎接新市民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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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规定,在我市远城区城镇工作的湖北籍农民工,以及在省内城市打工的我市农民工,凡符合就业稳定、居有定所等相关条件者,均可申报在城镇落户,享受和当地居民同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和住房政策。其中六类人群可率先落户市区。
武汉中心城区,目前不在此政策划定范围之内。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在住所地申办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经济收入的子女迁移落户手续。原籍地有关部门应为他们迁移户口提供方便。
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目前还未收到相关文件。我市远城区如何降低门槛?有待文件下发到位后,相关政府部门研究可操作的具体举措,确保这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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