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娟实习生蔡力李雪飞)“公司不给签合同,反而让我们签"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协议书。”7月9日,重庆庆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庆普公司)员工刘开文(化名)向本报投诉。在8日、9日两天里,公司有9人因拒绝签字而被迫离职。
当天下午,记者在庆普公司附近见到刘开文,他说,7月9日早上,员工们因工资太低并且没签合同而停工。“这时,王经理拿出一份协议叫我们签,说不签就自动离职。”刘称,他们认为协议内容不公平,拒绝签字。“后来老板挨个说服员工,一些人妥协签了字。”刘说,他因拒绝签字被要求自动离职。而公司原本有30余名员工,其中9人拒签字而离职,另8人是聂燕、甘巧、周莎莎、蔡娇、朱莉、郑世容、廖锡青、肖万莲,这几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都已被迫离职。刘称,他今年3月进入该公司,公司一直没提合同的事。他的3名同事也称,他们当中有的已在公司干了3年多,从没签过合同。
该公司王姓经理承认公司拟订了此协议,并称此举实属无奈,他们与员工之间采取签劳动合同和协议书两种形式。“我不太懂法律,但目前已着手准备签合同,考虑到签合同要交保险,有些员工不愿意,就签"不愿意签劳动合同协议书"。”王经理称。
九龙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指出,该公司和员工签此协议,是在规避责任,员工可拒签,对于之前因没签合同而受到的损失,员工可先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反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进行调查,属实则会督促公司与员工签合同。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增称,该公司这样的协议违背了劳动法的强行规定,是无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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