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名大学生宣誓远离传销 |
800名大学生南京身陷传销泥潭
“军事化”管理手段有如邪教一般摧残人性
7月,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校陆续进入假期。
在这个有着“火炉”之称的城市一如平常的生活里,谁也不会想到,一只黑手刚刚隐去。
前不久,南京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涉及33所高校、834名大学生的特大传销案件。
如此众多的大学生卷入其中,舆论哗然。
7月10日,南京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介绍,该案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高考状元沦为传销头目
7月10日下午,南京市看守所,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杨志。无论从他的相貌、气质,还是谈吐、性格看,杨志都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大男孩,人们很难把他和传销公司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联系起来。
24岁的杨志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他以河北省某县高考状元的身份考进了南京某名牌大学的金属材料系。进入大学后,杨志的才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刚刚大一,他就凭优秀的学习成绩获得本硕连读的机会。大三时,导师告诉他可以硕博连读。
但杨志选择了放弃深造的机会,家境贫寒,再加上母亲常年生病,让杨志想早点踏入社会。
正是这个时候,杨志碰上了或许将影响他一生的人———王某。
2005年底,境外华人王某来到杨志的大学搞招商说明会,当时他正与移动公司做IP电话项目,手里握有移动公司的代理证。早前几年,王某来到南京,希望在此“发展事业”。
这类招商说明会的活动在大学,尤其是重点大学中很常见,来讲课的公司或个人往往由学生社团或学校请来,然后到教务处批间教室就可以举行。“越是名牌大学,学校越是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的独立性和组织欲望也越强。”杨志说。
杨志在项目会上和王“一见如故”。“当时感觉这个人经验很多,而且是境外人士,头脑肯定很超前,而外商的公司一定运作规范,能学到很多东西。”此前,杨志也做过一些社会兼职补贴生活费,但都是一些做家教、发传单、抄信封之类的活,杨志自我感觉“学不到什么东西,不能提高能力”。
项目会结束后,杨志等七八名同学被王某请到了家中深谈,大家相谈甚欢。
2006年春节过后,杨志与王某的接触渐多,王成立一个组织的想法,也被杨志所认同。8月,一个名叫“大学生创业联合会”的组织呱呱坠地。
联合会采用会员制,每名入会会员都需要缴纳150元到1000元不等的入门费。会员的招募对象是在校大学生。获得会员资格后,就可以以公司的名义销售数码配件以及后来的“KING卡”,会员拉下线继续发展会员。
但过了不久,“大学生创业联合会”被有关部门取缔。一个月后,取而代之的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随即诞生。杨志因为深得王的器重,成了公司的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真正的幕后老大是“王哥”
尽管换上了公司的外衣,这个组织的核心业务仍是发展会员。此外,还经营一些电脑配件和电话卡等小件物品。
据一位脱离了该组织的同学介绍,他们批发给会员的商品价格,远远高于该商品的一般批发进价。比如说一只耳机,市场一般进价为30元,他们卖给会员却是45元。
会员源源不断地从南京的大学涌向这里。入会方式各不相同,有直接在学校里看到商贸公司的宣传单的,还有经同学、老乡介绍加入的。每名会员入会都要签署一份会员协议书。本报记者浏览了多份协议书后发现,兼职挣钱并不是这些会员入会的主要目的,在入会动机一栏中,多数大学生写到了“提升能力”、“让理想碰撞”等语句。
实际上,不光会员没有赚到钱,商贸公司的员工也没有工资,大学生坚持在公司任职的原因是“王哥也不拿工资,我们只为了锻炼自己的能力”。
在公司里,总经理杨志只是“王哥”的傀儡,大家都知道公司真正的幕后老大是“王哥”。这个被会员叫做“王哥”的商人其实有着学生父辈的年纪。“王哥”全权负责公司最重要的工作———会员培训。
坐上公司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位子时,杨志甚至并不在场。当时学校在进行军训,表现优秀的杨志还是学校里的教官。得知自己当上了法定代表人,“当时还觉得很荣耀”。他甚至现在还不知道法定代表人是个什么职务,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倒是身在老家的母亲感到了不安,打电话时问杨志法定代表人要不要担责任,杨志在电话那头轻松地回答:“王哥说了,有他在没问题。”
杨志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这个天上掉下来的法定代表人职务,让他面临一场牢狱之灾。同在商贸公司任职的其他大学生,在公司被查处后都已被遣散,只有他和“王哥”至今被关押在看守所。
面对记者的采访,杨志仍一脸稚气和迷惑地表示,不知道法定代表人是个什么概念,“‘号房’里只有一本刑法的书”。
20名大学生退学
尽管在接受公司职务时异常轻松,但杨志仍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
到商贸公司任职的杨志,其时已经是一名大四的学生,即将升入研究生。由于学习优秀,杨志实际上已经进入研究室做科研工作。日渐沉重的学业与他的兼职发生了冲突。
杨志说他也曾长时间地思考如何处理这个矛盾,毕竟学业紧迫,而公司更是实行“军事化”的管理,但最终,年轻的杨志选择了“两手都要抓”。
对于杨志的举动,学校的领导都看在眼里。有些会员意识到公司的行为是传销,要求退费被拒后,他们找到了杨志所在的院系领导反映过情况。
杨志的院领导找到了他,问他如果遇到坏人怎么办?杨志当时回答:“即使是坏人也害不了我,最多是利用我挣钱,只要我能学到东西就行。”几番谈话下来,院领导失去了耐性,直接对他提出了条件,“要么安心学习,要么把你的事情报给学校,完全可以开除你!”
就在这个时候,杨志所在大学的其他几个院系的张贴栏里出现了一封信,信里写到杨志所在公司为传销组织,要求本院系学生不得与该公司发生任何关系。
“我知道传销是违法的,而违法的事我是绝不会做的!”杨志不认为自己做的是传销。面对指责,他甚至愤怒了。并很快做出了决定,选择退学,“专心自己的事业”。
回头想来杨志承认,自己当时“太冲动、太自信,有些异想天开,走到这一步完全是自己的问题,不能怪别人”。
杨志的举动引发了公司内部的退学潮。截至案发时,公司的20多名员工中,只有两人得以毕业,其余全部退学或休学。
尽管杨志认为退学不好,自己退学是意气用事,“我退也就算了,就劝别人不要也跟着退学”,但大家仍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破釜沉舟”。
担任商贸公司行政主管的李丽选择了“创业休学”,学校里有这样的制度,如果有合适的创业机会,可以休学两年。家在陕西农村的李丽,父母均在老家务农,李丽说父母相信自己,对自己决定了的事情没有多做阻拦。但等到公司被查处之后,李丽也终究没有选择复学,而是直接到一家保险公司应聘了业务员。
商贸公司的会员背景大多同李丽一样,家乡偏远、家庭贫困。
一天1000个俯卧撑魔鬼训练
到底是什么,让这些大学生毅然决然地选择了退学或休学,他们被怎样“洗脑”,让自己如此糊涂地放弃了似锦的前程?
来自南京某农业大学的张涛,向记者讲述了在商贸公司的“训练”经历。
每天早上6点30分起床锻炼身体,早饭后集体打扫卫生。商贸公司总部选在新庄花园308室,此外,公司在卫岗、仙林、新庄还有三个办事处,这些就是会员接受培训的地方。
白天的主要学习任务就是读名人名言和励志故事,不仅要求倒背如流,而且还要给大家讲解,讲解得不好就要遭受惩罚。
张涛说,最多的惩罚形式就是做俯卧撑,交叉蹲起,一次做100到200个。他说自己最多的一天做了700个俯卧撑,“这不算什么,还有人一天做了1000个”。
晚上的活动相对轻松,大家坐在一起交流,或者写发展会员项目的策划方案,“偶尔看看部队题材的电影”。
每周“王哥”会抽出一晚,对“有能力”的会员进行专业培训,三四十个学生挤满一屋,大家共同探讨“商道”经验,发财梦想,之后席地而睡。
在公司里,大家都是集体生活,虽然公司员工没有工资,“但花费都是实报实销”,张涛说。张涛所说的实报实销其实金额也不高,会员们的生活非常节俭,花钱的地方只是购买一些牙膏、香皂之类的日用品。
除了这些单调的课程和严苛的身体惩罚外,商贸公司最有力的控制方法是精神操控和“制度约束”。
在这些会员心目中,“王哥”是一个神一样的人物。有退出的会员介绍,“王哥”的本领就在于: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王哥”常常当面对会员训话说“做人要无耻”,还要求会员“不要把自己当人看”。“王哥”还会站在会员面前大声问“你们是否无耻、卑鄙?”得到的是异口同声的回答“是!”
“王哥”最厉害的“育才”之道是让“会员突破自己的极限,用最极端、最快的方式打开心理障碍。把自己最不愿做的事情做了,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就是这样一套泯灭人性的“训练理念”,导致了一系列不堪入目的悲剧。
会员当众脱衣服
范佳是一个老会员,记者见到她时,她也没有复学,而是去了一家酒店做营销工作。留着齐耳短发的她显得格外秀气。
范佳说多次接受“王哥”的训练,有一次“王哥”面对大家大声问:“你们足够无耻吗?”大家给出回答后,“王哥”指着一个老会员说“那你敢把衣服脱了吗?”那个女生当即就开始解自己的上衣。
但没想到,没过多久,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了范佳身上。在一次互相演讲“商道”时,范佳“怎么也发挥不好,就我讲得不好。”于是她问“王哥”如何能够讲好,“王哥”告诉她,“突破心理障碍,就没有什么不敢了。”“王哥”当场让范佳把衣服脱掉。
范佳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很快照办,当着十几个人的面赤身裸体地演讲,“没想到羞耻不羞耻。”
李丽告诉记者,脱衣服只在特定情况下才发生。记者问她什么是特定情况,她回答“业绩不理想,发展不到会员,去向老板请教寻求答案的时候。老板会问,你做点什么才能让我告诉你为什么。很多人做俯卧撑,一两百个,还有的做下蹲。”
“王哥这样做是为了要我们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要付出才有回报。”
当众脱衣服,发生性关系,对于这样的状况,“王哥”并不讳认。他对记者说,发生这样的行为“都是会员自愿的”,“这主要是为了打破思想禁锢。”
然而,就是在“王哥”的“打破思想禁锢”下,那些花季少女失去了最应保留的东西。
为了提高其意志力,还有更加骇人听闻的自我惩罚方式。记者拿到了一份商贸公司和会员的入会委托书,内容如下:
乙方同意并委托甲方对乙方进行以下动作,以提高其意志力、体能及个人精神面貌:裸露上体或下体;2、殴打;3、棍棒打击;4、扎图钉;5、……(过于淫秽,不便描述———记者注)6、扇耳光;7、刀割身体;等等。
“王哥”就这样“训练”着手下的大学生,他对会员坚称这样的训练方法是科学的,甚至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
“这些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就这样被‘王哥’以‘军事化’手段管理着,在他们尚且稚嫩的心灵上,却不知不觉地留下有如邪教一般摧残人性的伤害。”南京师范大学一位教授痛心疾首。
醒醒吧,孩子!
也有大学生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及时跳出了火坑。曾有学生质疑“王哥”的公司:“如果正规,怎么光雇佣一群大学生?”
“王哥”如此回答:“大学生可塑性强,好培养,我要亲手培养出一批人才。”学生又问,“可是你是商人,商人当然是为挣钱的?”“王哥”则耐心地劝他们“我要的是长远利益,不能光顾着短期利益”。
面对外界认为自己是传销的质疑,被“洗脑”的员工却一口咬定自己的公司不是传销。对于“危害”,曾做过商贸公司行政主管的李丽的回答更让人忍俊不禁,“南京几十万大学生,这几十人休学会有什么影响吗”?
“我们知道传销违法,我们一直在规避成为传销,却还是被定性为传销。”所有的学生都对记者重复着这句话。
尽管做了一系列的伪装,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还是一语戳破,“在组织形式上,这个公司分为总经理———片区经理———部门经理,从利润分配上,会员发展的下线越多,佣金也就越多,比如一个人发展了20个会员就可以拿到1000元佣金,而公司就可以赚到9000元。”
检察官分析了其依附于相似表象下的实质的不同。该公司通过发展会员,之后又通过他们发展其他人加入,收取入门费,这才是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牟利渠道,而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就被认定为传销行为。
如今,铅华散尽,这些曾一同落入传销陷阱的大学生们命运各异:有的重新回到校园,有的可能锒铛入狱。最不幸的,是那些仍“执迷不悔”的一群。
李丽坐在记者的面前,坦承这是一次失败,“这是一个运营模式的失败”。她到现在还不清楚自己摔倒在哪里。
还有很多同李丽一样的大学生。一名同样退学的学生对记者抱怨“可惜”:“再过半年,我们就脱离学校,策划社会项目了,我们老板已经去福建考察茶叶生意了。”
他们当然知道,他们的老板去不了福建,“王哥”现在正被关在看守所里,但他们还是一起凑钱请律师给“王哥”打官司。他们或许还在满怀期待地等待王哥“出山”,带领他们再次开创事业,他们的眼中充满了憧憬。
而眼中充满泪水的,是他们的父母。这些大学生中的大多数,要么来自偏远的农村,要么来自下岗职工的家庭。
杨志在见到检察官时问的第一句话是“我母亲怎么样了?”他不知道,他母亲得知他被逮捕后就一病不起,至今仍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更多的父母选择了拯救,他们联名向江苏省政府发出举报信。得知举报后,江苏省和南京市工商行政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成功破获此案。本报记者 吴晓锋 本报实习生 王峰
(文中大学生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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