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职工权益的事一刻也不能耽误”
——海南三级工会组织查处一起职工侵权事件跟踪
立即行动,凌晨发出维权命令
“铃铃铃……”7月2日凌晨0点15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熟睡中的海南省总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揭晓强惊醒。
来电者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每天忙完手头的工作后,上网查阅职工来信,是符兴的“必修课”。7月1日晚20时,一篇关于海南珠江管桩有限公司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投诉信引起了他的注意。发帖人说,“我于2007年8月至2008年3月在海南珠江管桩有限公司(下称珠江管桩厂)工作。工作期间,每个月工资都被扣百分之二十的任务押金,到我辞职走时还被他们压了几千块钱。”
“这个厂与工人签的合同是8个小时工作制,实际情况是一天工作12个小时,而且没有一分钱的加班费!国家法定节假日在这个厂也没执行过,大年三十工人还要干活到晚上7点钟。”
……
“涉及职工权益的事一刻也不能耽误。”看完帖子,符兴坐不住了,他当即电话通知经审委员会主任揭晓强,组织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和澄迈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马上调查,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当天上午,海南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澄迈县总工会的有关负责人来到珠江管桩厂所在地———澄迈县老城工业开发区。他们没有直接去管桩厂,而是约了5位职工利用中午吃饭时间出来了解情况。
职工反映的情况让人震惊。
李生(化名)说,他1995年就来到这家工厂,平时少有休息时间,仅在每年春节放几天假。工厂实行两班倒,一班从早上7时开始,一班从晚上7时接班,每天工作12小时,半个月倒班一次。中午吃饭时间只有半个小时,忙时要两人轮班吃饭。“而且周末不得休息,2007年以前只在春节放假三天(初一至初三),2008年改为放假四天(大年三十至初三)。而且,我们从来没有领到加班工资。”
不但劳动时间超长,而且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偷偷摸摸”。王丰(化名)说,劳动合同都是由管理人员到工作车间现场签订,很多人对劳动合同的详细内容不太清楚,也没时间看。只是让我们签名,一式两份,都由公司收回。他还说,公司管理人员完不成公司制定的一年总任务计划的,还要扣20%的任务押金。
初步调查发现,职工反映的问题与网上反映的问题基本相符。核实真相,要求企业尽快整改
“维护职工利益是法律赋予工会的职责。哪里有侵犯职工权益的事,工会就介入到哪里。”当天晚上,符兴在调查组的汇报材料上批示,要求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菁、副主席徐远航和经审委员会主任揭晓强盯住这件事,一抓到底。
符兴同时特别交代:“协调劳动关系是工会工作的重点,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工资问题,做好工会工作要带着感情,要有政治敏感,维权要理性、依法、科学,有理有节。”
7月3日,澄迈县总工会将调查情况向澄迈县委、县政府做了汇报,县委书记杨思涛指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郑芳平牵头,由澄迈县总工会、人事劳动局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同调查处理此事。
7月4日,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派人到海南珠江管桩有限公司总部了解情况。
据查,海南珠江管桩厂原为海南珠江控股有限公司,1994年8月建厂,2003年末股权转让后,改为海南珠江管桩有限公司,成为中外合资企业。2004年11月成立工会,职工166人。
7月5日至6日,调查小组继续到珠江管桩有限公司调查了解情况,调查情况每天向符兴汇报一次。
7月7日,徐远航副主席带队到珠江管桩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海口),与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工会主席会面。座谈会上,公司总经理说,2004年澄迈县劳动局就接到了超时的投诉,但是根据管桩生产工艺特殊需要,三班的单班总产量明显少于两班,职工实际收入将减低30%左右。为维护大多数职工的经济利益,决定继续实行两班工作制。公司总经理诉苦说,现在业内竞争激烈,全国有500家管桩公司,都是实行两班、12小时工作制。
公司工会主席介绍说,劳动合同保管问题,考虑到大多数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在保管上有些不便,容易弄脏或丢失,所以全部劳动合同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针对该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延长劳动时间、支付加班工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徐远航副主席向珠江管桩厂提出三点要求和建议:一是就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延长劳动时间、支付加班工资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规定不相符的,公司管理层要尽快拿出整改方案。二是要求尽快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事项,广泛争求职工意见,达成共识,力争实现保障职工利益与企业健康发展“双赢”。三是7月9日下午向省总反馈整改情况。两轮磋商,企业承诺立即纠正
7月8日,符兴主席再次批示“应抓紧督办,争取好的结果”。他对澄迈县总工会主席王金满说,基层工会要守土有责,必须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不动摇。
7月9日下午,由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菁、副主席徐远航和经审委员会主任揭晓强和调查组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就珠江管桩厂的反馈情况进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该厂提出的整改措施避重就轻,经电话请示在外地开会的符兴主席后,决定7月10日由徐远航带队,省总、县总、老城工业开发区工会,会同澄迈县人事劳动局、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再次到珠江管桩有限公司进行跟踪处理。
经过初步取证,调查组认为,珠江管桩厂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有关劳动法规。首先,劳动合同签订缺乏透明度,没有充分体现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其次,厂方每天延长工作时间达4小时,法定节假日没有休息,并要求职工要出满勤,请假1天则扣该月全勤奖200元和当天工资50元。职工正常的休息休假没有保障,且没有采取补休等措施。第三,加班不给加班费,违反规定收取押金,克扣管理人员工资等。
经磋商,公司总经理就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劳动工资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释,并当场与公司工会主席商定,该报劳动部门的要报劳动部门,公司管理规定要召开职代会审议通过,要按法律规定制定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尽快整改。
公司总经理同时表示,上级工会的工作作风让他很感动,他还当场决定:对于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劳动合同应立即发给劳动者一份;工龄津贴10年封顶的问题,马上纠正;对于扣押管理人员20%工资,他们已经认识到这个规定的不妥,并从6月份开始补发上一年被扣的工资。就劳动时间过长和加班加点工资等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公司方原则上同意实行8小时工作制,双休日、法定假日休息。如遇公司工期紧迫,可加班加点生产,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加班费问题,可以给职工调休,如不能调休,可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计算加班费。近期,公司将召开职代会,将此问题交职代会讨论。
7月10日晚,符兴主席听完调查组的汇报后,欣慰地笑了。他要求总工会调查组要继续跟进整改情况,总结经验。
他表示,在面对职工民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下,工会必须顺应历史潮流,畅通职工权益诉求表达渠道,建设理性表达诉求机制,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群众享有更多民主权利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