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7月14日电(记者张先国)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严某酒后驾驶警车途经一交通事故现场,将一受伤者挂拖约1000米,致人当场死亡。记者14日获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已派出督察组赶赴潜江市,目前肇事干警严某已被刑拘。
7月13日19时50分,湖北省潜江市城区干道章华南路章华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出租车与电动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骑电动车的潜江市电信局退休职工杨某重伤,同车杨某之妻沈某被摔后坐地哭泣。此时,潜江市检察院干警严某驾驶该院警车途经事故现场,将沈某挂拖约1000米,致沈某当场死亡。
经交警部门初步查明,严某系酒后驾车。目前,警方已对严某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紧急部署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组成了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事故处理督察组,迅速赶赴事发地,开展专项督察工作。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说,潜江市检察院要坚决支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本次事故,严肃查处肇事干警,绝不护短;紧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全省检察干警开展警示教育,使全体检察干警切实增强遵守国家法律、严守规章、自觉执行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开展以“严肃法纪、严守规章、加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检查与整改活动,加大对交通肇事等违法违规行为查纠与督察的力度,发现一起,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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