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七月十四日电 (记者张恩)记者从山西省府办公厅获悉,山西省政府作出决定,从今年起,山西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每年筹措十四亿元人民币,对全省中小学校的危房进行维修改造,基本消除二00八年底前存在的危房,对二00八年及以后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为进一步提高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水平,防患于未然,山西教育、财政等部门拟定出台《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以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确保中小学校舍质量及师生安全。
山西省近日公布,大中城市、县城和乡镇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校舍应坚持“牢固、实用、够用、安全”的原则,最低使用寿命须在五十年以上,大门、廊道、楼梯等重点部位应有利于防灾和安全疏散。
据记者了解,山西省政府已经对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提出具体要求,各地校舍的建设和抗灾标准应适当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的标准,在特殊时期可作为公众避难场所。
山西省府强调,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责任工程。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意识,加强工程质量要求,使学校真正成为抵抗自然灾害最安全的地方。要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改造标准,珍惜有限的财力,切实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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