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鬣羚误入村庄,遭民警击毙一事,仍是网民近期评论热点。参与评论的网友增至6万余名。
户县林业局森林警不会用麻醉枪
针对网友质疑,户县林业局副局长张志彦说:“如果国家级保护动物和人身安全发生冲突,若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由县政府一把手授权采取措施,而二级保护动物,则由县政府的分管领导授权,便可采取措施。”
张志彦解释说,户县林业局下属的野生动物管理站,没有配备麻醉枪,位于周至楼观台的陕西省野生动物急救中心,负责麻醉枪使用的工作人员正处休息时间,且户县森林巡警并不懂得使用麻醉枪。“麻醉枪都需要专业人员到场,根据动物的年龄、体形,现场配药,所配的剂量也不敢马虎,多了会直接要命,少了不起作用而且很可能更加引发鬣羚的野性,给围观群众造成威胁。”
枪杀属紧急避险 不算猎杀
“击毙鬣羚属紧急避险,而不是猎杀。”张志彦说,“当人与动物的利益发生冲突,非得抉择时,我们会首先考虑人的安危。”当时鬣羚已饿了3个小时,随时有可能跳出来攻击人群。此前,户县境内也发生鬣羚顶人事件,一位伤者的腹部被顶了个洞,大腿处受伤。去年6月11日,户县余下沈家营村也发生羚牛撞人事件,8人受伤,其中一人到现在还是植物人。鉴于上述考虑,林业局作了击毙鬣羚的决定。
张志彦说,击毙鬣羚的做法不会有问题。理由是:鬣羚这种动物属群居,独自下山说明:要么属于群体里的老弱病残,要么就是配偶失败,这种情况下,下山的鬣羚一般都表现得比较狂躁,容易动怒。不可能等到鬣羚伤人后再采取措施。
昨日下午,张志彦告诉记者,枪击鬣羚是经过县政府一位郭姓副县长同意的。
张志彦说,事发后接连两天是双休日,击毙鬣羚还没来得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县林业局昨日向西安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做了汇报。昨日下午,西安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已着手调查此事。
处理鬣羚尸体没上报做法错误
鬣羚尸体如何处置,也引发许多读者质疑。户县林业局的说法是,当天将鬣羚击毙后,原准备将鬣羚深埋,但在场的户县公安局秦镇派出所所长樊合德坚持由派出所掩埋。但记者昨日的采访无法证实这一说法。
户县林业局张志彦副局长说,当时林业局准备处理尸体,辖区派出所坚持由他们处理,一位林业民警还叮咛对方,一定要深埋,而且还要用白石灰等进行消毒。
但在秦镇派出所,尸体如何处置得不到确实的说法。该所马副所长说,这些事情都是樊合德所长去处理的,具体情况他不知道。樊所长没有在,哪位民警参与埋鬣羚也不得而知,“不要难为我了,这些事情我一个副所长不知道”,马副所长说。
随后记者拨通了樊合德的电话,他表示,当时是接受了林业局的电话委托后,带领两名民警将死鬣羚深埋的。樊合德说他在外面,等回来说。记者问,能否到现场去看看,樊合德表示要经上级同意。
按省林业厅规定,处置二级保护动物尸体时,要经过林业厅同意,才能将尸体做成标本、深埋或者冷冻进行科研备用。张志彦说,他们此前处理这样的事从没请示过林业厅,因为每年山上都有大量鬣羚甚至羚牛等保护动物死去,“林业厅要尸体我们可以给他们送过去,但显然这样不现实”。
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站一负责人表示,对于野生动物尸体的处理,应由林业部门负责,一般是制作标本、冷冻封藏、或者深埋3种渠道。但在处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尸体时,须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同意,二级保护动物则要经省林业厅批准。“目前来看,户县处理鬣羚尸体没有上报林业厅,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资料链接
鬣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每年繁殖一次,每胎产1—2仔。寿命约15年。20世纪初时还很多,可是随着近百年的捕杀,其数量正在迅速减少。目前最为稀少的是仅产在中国台湾的台湾鬣羚,野生不足200只。本报记者 杨小刚 崔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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