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评论】
记者13日从中央组织部获悉,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已委托国家统计局从2008年起每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7月14日《新京报》)
■王攀(商报评论员)
“民调”对国人并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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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国内也有民调,比如,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某网站对3232人的一项民调显示,30.8%的公众认为电信、电力、石化等垄断部门的乱收费现象最为严重。但类似民调仅引起舆论关注而已。我们的民调不会对官员产生决定性影响,所以民调结果往往不被重视。
我们对民调的轻视,在诸如不合理收费方面,眼下也不会引起多么严重的后果,但在另外一些方面,却已经让我们付出惨重的代价。比如,发生在贵州瓮安的“6·28”事件,从瓮安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到县委书记、县长,贵州高层免职了一群官员,以此回应民意。试问,如果瓮安有民调,因移民搬迁、矿权纠纷、房屋拆迁等引发的民意不满反应到民意支持率上,还会演化成群体性事件吗?但就是因为没有民调,贵州高层无法掌握瓮安党政负责人的民意支持率,也就无法依据民意支持率对瓮安领导层采取适当措施。
如今,中组部委托国家统计局从2008年起每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显然是重视民调的举措。在素有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行政传统下,由上级对下级进行民调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希望中组部每年对机构和官员的民调不要流于形式。
在我们的现有体制下,民意不可能直接左右官员去留,但完全可以让民调结果通过影响上级决定下级官员的去留。如果我们承认瓮安“6·28”事件已经造成恶劣影响,那么,就让我们重视民调吧。如果我们要更加听取民众对政府和官员的意见,那么,就不妨认认真真做好中组部每年一次的民调,真正把民调当宝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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