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 这几天,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全面展开,省招办接到不少考生和家长反映,一些省外民办高校在市内设立招生宣传咨询处,都宣称考生即使成绩很低也可以上好学校。
|
招生原则存在较大差异
一些考生同时收到了两、三份通知书,给考生和家长带来困惑,难辨真伪。如果和此前通过省招办网站,市、县招生办查询得到的录取院校、专业等信息完全一致,说明是正规录取。违规录取的考生,不能从县(区)招办提取个人档案。学生入学后均需通过教育部电子注册确认,对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学籍注册。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教育部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并由省级教育或人事部门签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择业证(以前简称《派遣证》)。我省目前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或择业证由省教育厅签发,非师范类毕业生由省人事厅签发,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我国高等教育目前除了普通高等教育之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等形式。一般来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的试题难度相对较小,自学考试高等教育招生直接实行注册入学,宽进严出。成人高考、自考学生毕业后,由学校负责发放具有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或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但不实施省级教育或人事部门指导下的自主择业,也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或择业证。实际上是国家目前实施的继续教育的两种形式。
私自招生一律不予注册
根据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从今年起,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通知指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为普通高校办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招生的录取手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体制外招收的脱产学生一律不得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被取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通知要求对于体制外招收“跟读生”“预科生”“连读生”以及存在虚假宣传、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的函授站(点)要坚决撤销,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至于自考招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目前仅限于省级自考机构批准的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招生,对私自招生或变相转移招生指标者,一律不予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