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整车特征的进口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以及有关汽车总成特征的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实施。”海关总署2006年7月发布的一文公告将“整车特征”标准的执行日期延缓两年。然而今年7月1日的原定实施之日到来之时,海关总署和发改委的政策部门都尚无明确信息披露该标准实施。
“《办法》(《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已于05年4月实施,只是对于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标准,原定于2008年7月1日实施,目前我们还在磋商。”从海关总署获得的答复是,该“标准”会择机通过海关发文公告形式公布。
《办法》明确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有三个标准:一、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车的;二、进口车身、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或进口车身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以上装车的,进口除车身和发动机以外其他5个总成以上装车的;三、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60%及以上的。
“国产奔驰产品目前的总成部分还是依赖进口,因此从2006年开始我们就已经缴纳25%的整车关税。”北京奔驰一位内部人士称。但第三个标准由于影响重大,对宝马、奔驰等豪华车企业打击较大。
在2006年3月,欧盟和美国同时向WTO起诉中国政府制定的《办法》违规。他们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相关贸易规则。随后2006年7月,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实施。然而今年2月,WTO作出了不利于中国方面的裁定,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高额关税,违背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的承诺,该组织要求中方给予进口汽车零部件更多优惠。这使有关“整车特征”标准再遇阻力。 (来源:江南时报)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