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执法检查方案》,7月14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登率队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献血法》执法检查组就西藏卫生系统贯彻执行《献血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阿登一行先后来到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藏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就各单位贯彻执行《献血法》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阿登详细询问了各单位在贯彻执行《献血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自治区血液中心,阿登一行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后,视察了血液中心储血供血科、检验科等科室。
在自治区卫生厅,阿登就西藏2005年开始启动无偿献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认真贯彻《献血法》,全面推行无偿献血,是保障血液安全的前提。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无偿献血日”等特殊日子,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使无偿献血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营造献血光荣的社会氛围;自治区血液中心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确保献血者身体健康。同时,必须对采集的血液进行监测,未经检测或者监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西藏医疗系统提供,确保受血者身体健康;要进一步加大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采供血机构全员培训,鼓励采供血机构人员参加全国采供血机构全员培训考核,切实落实卫生部提出的采供血机构人员全部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的措施。
据统计,自治区血液中心试运行以来至2008年6月30日,共采血11307人次,向西藏各级医院提供安全合格血液9890单位(每单位200毫升),采供血全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未发生一起血液安全事故。
检查组各位委员还分别对西藏各医疗系统更好地贯彻执行《献血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王莉)(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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