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伪造消费券一对情侣双双获刑
本报讯 (记者张蕾 通讯员王丽娟) 记者上午获悉,26岁男子刘谷青伙同17岁女友晓芳,因向一健身俱乐部会员销售伪造的消费券,获利3.3万余元,日前被海淀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一个月。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晓芳来自湖北一个非常贫穷的山村,很小的时候就跟父母出来打工。由于家里对哥哥照顾较多,平时对晓芳关心较少,所以晓芳一气之下离家在外闯荡,后在北京颐源居阳光健身俱乐部当上了服务员。俱乐部为了统计以前卖给会员消费券的数额,决定进行以旧换新的业务,晓芳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男朋友刘谷青。刘谷青认为这是个赚钱的机会,于是让晓芳拿来真的消费券,找人仿照印制了大量假消费券。
每当有会员来买消费券或以旧换新的时候,晓芳都以各种借口让他们与刘谷青联系,称刘要出国,手里有多余的消费券,卖的比俱乐部便宜。后来,由于俱乐部发现有重号的消费券,两人案发。自2006年12月至2007年8月27日被抓获,刘谷青和晓芳采用上述方法骗取文女士等17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3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