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5日电 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日前提案修法将特别费除罪化,台湾“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今天将该提案暂缓列入18日“院”会议程。
据“中央社”报道,林益世等人拟具“机关首长副首长特别费支给及处理条例草案”,各机关首长副首长支用并报核销的特别费,只要在2006年底前完成,均视为已依法核销完竣,若涉伪造文书等罪,全数免除其刑。
台“立法院”今天中午召开“程序委员会”,国民党籍“立委”简东明提案将林益世的提案暂缓列入18日“院”会议程。经表决,“程序委员会”决议暂缓列案,包括林益世本人都举手赞成暂缓列案。
国民党籍“立委”吴育升指出,特别费争议虽尚未修法解决,但检方侦办上已经有共识,“立法院”于18日“院”会后将休会,不宜在“兵荒马乱”时刻通过草案,可于下会期再讨论。
林益世会后受访时则表示,提案绝不是为贪官污吏除罪,但外界对立法原意有所误解,有疑虑则应撤回再研究,且今天又有人因特别费案被起诉,证明修法不是为这些人而来。林益世并否认赞成暂缓列案是为了可侦办更多绿营官员。他说,不论蓝官、绿官,贪污都无法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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