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骏胡然)本报连日来关于“马路餐桌”的探讨,引起了读者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广泛关注,共收到读者各类建议、意见、反馈近千条,脉络清晰地汇集成一个共同的声音——马路餐桌露天烧烤严重扰民且污染环境,必须依法取缔,区委区政府必须首先坚定信心和决心,综合执法部门除了坚持严格执法、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外别无选择;同时市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应避虚就实,加强正规市场建设,通过合理引导构筑繁荣、健康的夜市环境。
近日在同商务委主要领导的访谈中,我们也欣喜地获悉,正规夜市的建设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力争明年入夏前能予以推出。
夜市建设重在见成效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商务委有关负责同志同样认为当前的“自发夜市”应加大整治力度。“商务委从夜市建设的角度出发,在全国有关城市进行了调研。我们认为,天津这样的特大城市应更多地发展以咖啡屋、啤酒吧等为主的室内夜市,建设正规露天夜市存在许多困难。”
调研认为,津城建设大型露天夜市的难题主要存在于选址等方面。“大型夜市须远离居民区,还应建立在繁华场所,但本市的滨江道等繁华场所周遭多是居民区;夜市需要多个管理部门同时投入,现在让部分执法部门执法到凌晨缺乏机制;另外北方多风沙的气候和多数居民不愿意到2公里外进餐的生活习惯也是难题……北方地区,北京王府井附近的东华门夜市较为成功,也是因为当地靠近繁华商业区,且周围都是大型机关和超市,夜间不存在扰民问题……”
至于如何破解难题,商务委认为应该首先推进立法,不能继续以往“走一步算一步”的模式,应统筹规划,高起点。“建立和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责任如何明确?管理标准是什么?这都要求有一部类似《天津餐饮业夜市管理条例》的法规出台。目前,各项工作都在积极推进,力争2009年入夏前推出部分夜市试点。”
记者另获悉,目前处于积极酝酿、准备推出的夜市包括“南开上谷商业街、河西区酒吧街、和平区辽宁路(滨江道至长春道段)小吃街”等。
对于商务委的说法,南开大学博士汪先生等多名读者的观点“不尽相同”。“津城原来有一些小有名气的夜市,后来都渐渐消失了,应该说市场管理、引导、发展上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重视,更多是找客观理由。天津北方经济中心和宜居城市的城市定位不但要求扰民的烧烤摊应明令禁止清除,同时也对商务委等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出差到全国各大城市,当地的朋友都能清楚地告诉你晚上到哪消费,这个城市特色的餐饮夜市在哪。朋友到了天津,晚上去哪?我们听到了太多"建设推进中"的答复,也听到了太多的"客观难题"。可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问题如果还不能得到解决,所谓的推进建设找出路就更多是在务虚。干任何事,肯定都有难度,都需要管理智慧和实干精神,夜市建设重在成效。”
任重道远更需齐心协力
客观上说,本报的连续报道和读者的广泛参与,对于“马路餐桌露天烧烤”现象的猖獗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部分区县的综合执法部门也着实采取了一些较为有力的行动,应该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记者连日的夜间探访和居民络绎不绝的反映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们:这一切,可能都是“阶段性”而非“永久性”的;这一切,“应付形势”偶尔为之与“亡羊补牢”真心为民的成分,孰重孰轻一时真不好妄下结论;这一切,都是明摆着,都是“早应该做到”,却“迟迟没有做到”的!
任重道远更需齐心协力。对于扰民的反映、重点部位的清理,本报将一如既往地予以关注;对于市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何时正式落成,有何成效,我们同样关注到底。
“扰民烧烤”何时才能绝迹?“只要天天下大雨,就能彻底解决问题。”读者的答案,多少让人有些黯然。城市管理必须为群众着想,必须维护城市形象,必须体现城市竞争力——如果各区县领导,以及市市容委、市综合执法、市商务委、市环保局等各相关部门能从实际出发,相互配合,就一定能就“扰民烧烤最终走向何方”这一问题,交上一份出色的答卷。
不管是作为“食客”的普通市民,还是深受其害的小区群众,更无论是哪一部门的执法者、管理者、工作人员,以及媒体,甚至是部分同样想“摒弃固有模式”的从业人员,我们共同憧憬,我们也共同努力。为了被烟熏火燎的居民能在酷暑中打开窗户,也为了在烟熏火燎中死去的小树苗不白白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