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当选上副镇长,便采用请客送礼等手段对部分人大代表进行贿赂,7月2日,云南省陆良县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被告人赵燕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涉案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今年37岁的赵燕美案发时已任陆良县小百花镇政府的副镇长。
去年12月,陆良县小百花镇政府准备进行换届选举,要选举第二届小百花镇政府的正、副镇长。当时仍担任该镇镇长助理的赵燕美并没有进入候选人名单,但她采用请客吃饭,送现金和烟酒等形式对部分人大代表进行贿赂,明确要求他们为自己投票。最终,赵燕美以非候选人身份当选为小百花镇政府的副镇长。在群众的举报下,今年3月18日,刚过了80天“官瘾”的赵燕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吴锡章皮燕)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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