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温州7月16日电(记者璩静 张乐)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温州市侨办了解到,温州市侨办和教育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华侨子女监护人确定问题的通知》规定,所有在温州的华侨子女在就学时,将享受就读地居民子女完全同等的待遇。
根据该规定,在温州华侨子女在监护人所在地就读幼儿园、中小学的,将享受就读地居民子女完全同等的待遇。
浙江省温州市侨办主任陈永聪说,新规定为华侨子女就学提供更多优惠和方便,对华侨子女接受中文学习和学历教育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介绍,鉴于华侨身居海外,没有监护能力,《通知》规定,华侨子女在国内就读的监护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执行。这意味着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都有可能成为监护人,这与之前按照父母出国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标准有了很大的不同。
温州是中国重点侨乡之一。目前,温州市有42.5万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分布在93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归侨侨眷近4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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