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7月16日专电(记者黄庭钧)上海银监局16日对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合作发出风险警示,要求各银行在与电子支付商户网上支付和电话支付业务的合作中,进一步加强网上支付和电话支付风险的管理,切实维护客户利益。
近年来,商业银行与电子支付商户合作利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和电话支付,为个人客户提供了便捷的支付服务。但是,一些银行对这种支付方式的风险防范不够重视,对客户宣传和引导不足。此外,电子支付市场管理亟待进一步规范。
为此,上海银监局近日对各家中资商业银行作出风险提示,明确要求中资商业银行努力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电子银行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建立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切实将各种形式的电子支付商户的网上支付和电话支付纳入电子银行管理范围,在业务开展中加强风险管理,防止客户信息泄露。
二是建立电子银行风险评估机制,明确电子银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电子银行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内部审计、合规和业务开展后的后续评价机制,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三是按照商业原则平等互利开展网上支付和电话支付业务合作,明确划分各方的责权利,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和银行声誉。
四是增强社会责任,加强业务宣传和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网上支付和电话支付的安全管理意识,经常性地维护和升级银行卡的服务功能和电子银行系统,向客户提供安全、便利的金融服务。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