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七月十六日电(记者索有为)记者今天下午从广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广州市白云区“三一一”坍塌事故和黄埔区“三一三”爆炸事故目前均已结案,令人关注的是,除事故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外,还有八名公务人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二00八年三月十三日,广州市黄埔区南岗洗车场内因摩擦类玩具烟花爆竹转卸时发生爆炸,造成八人死亡、二人重伤。调查中发现,南岗洗车场由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属下的广州市机关服务经济实业有限公司管理,该地点在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三日还发生过一起火灾事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广州市机关服务经济实业有限公司对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作为该公司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在二00七年火灾发生后,没有督促该公司采取整改措施,对“三一三”爆炸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黄埔区政府作为两起事故所在地政府,对事故发生地段存在监管不力、防范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广州市监察局根据上述情况,给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行政处处长李某通行政记过处分,黄埔区荔联街派出所民警贺某弟行政警告处分。检察机关正在对广州市机关服务经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赖某万等五名责任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白云区白云大道北一建筑工地电梯楼面发生坍塌,造成四人死亡。广州市监察局介入事故调查后查实,该工地属违法建设项目,区城管大队永平街中队没有采取措施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检察机关正在对该中队中队长罗某森等三名责任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另一名责任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梁醒虾在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广州二00八年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据悉,广州市在上半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三千一百二十八起,死亡六百六十五人,受伤三千零八十一人,安全事故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逾两成。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