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明)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日前吉林省教育厅就加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作出相关规定,要求招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学校,对农民工子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与当地居民子女相同。就连入学分班、排座等也必须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吉林省教育厅要求,农民工子女入学以公办全日制中小学接收为主,同时鼓励、支持民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就读。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住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与当地居民子女同学区同学校同等待遇的原则安排就读学校。
吉林省教育厅要求招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学校,对农民工子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与当地居民子女相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高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协调当地公安派出所,建立本学区学龄人口登记制度,完善其档案管理。
同时规定,农民工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维护就学农民工子女的正当权益,在入学分班、排座、奖励、评优、申请加入少先队、共青团和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各级教育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流入本地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