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男子。该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50万元拍卖行保证金收据和法院民事裁定书,骗取受害人钱款200余万元。
2008年4月25日,呼和浩特市局经侦支队接到河北省康宝县金长城粮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某报案称:2007年10月18日,安某经李某从内蒙古红力拍卖公司购买标的物房子一套,后发现该房屋所有权却在其他人处,而自己已经向拍卖行交付200余万元,发觉上当的安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受理案件后,经侦支队立即组织警力进行初查。经查证,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伪造的红力拍卖公司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50万元拍卖保证金收据以及伪造的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骗取了受害人安某的信任。毫不知情的安某随后于2007年4月20日至26日,将200余万元人民币打到了李某个人的农业银行卡上,用于购买位于内蒙古档案馆北侧四层写字楼一座。而此时安某还不知道这座经李某之手卖给自己的楼房,其实早已经在2006年12月30日被内蒙古红力公司拍卖了出去。
2008年5月19日,呼和浩特市经侦支队将该案立案侦查,2008年6月4日,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08年7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男,蒙古族,1971年8月22日出生,无业,住内蒙古党校宿舍。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文/李尚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