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舒怡)记者上午从海淀法院获悉,北京电子工程总体研究所日前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至该院,称其八年前存入广发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的100万元资金,现账上余额仅剩1万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广发银行航天桥支行返还存款及相应利息。
北京电子工程总体研究所诉称,1999年11月16日,该所在广发行航天桥支行存资金100万元。2000年7月下旬,员工李先生去该行办理转账手续时发现,账上余额仅剩1万元。电子研究所当即找到银行值班经理进行交涉,要求返还存款。当时银行负责人告知,由于该行工作人员存在刑事犯罪行为,正接受公安局调查,请他们等待处理结果。研究所表示,储蓄纠纷发生至今,他们多次向广发行航天桥支行交涉,一直未获得明确答复。
记者上午获悉,此前开庭时,广发行航天桥支行出具了两张信汇凭证,以证明研究所账户内资金以信汇的方式分别于1999年11月22日12月7日被转走。两张信汇凭证上都有研究所及其员工李先生加盖的印鉴。
对此,研究所表示,他们对户内金额被转走的事实并不知情。同时由于该笔款项被转走的时间与广发行航天桥支行内部工作人员巨额经济犯罪行为发生时间一致,因此该所申请法院向市公安局内保局调取刑侦材料,鉴别信汇凭证上印鉴的真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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