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提分手遭男友囚禁强奸
答应每周发生一次性关系后才被释放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任丽红)花都区一名男子因不甘心女友分手,竟将其拘禁多日,期间对前女友实施抢劫并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在前女友答应无理要求后才将其放回。
2008年6月6日下午,与女友分手半年多的吴某,面对不了分手的事实,于是去到前女友白某居住的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一小区门口,见到白某从小区出来,即上前抓住白某将她拉上一辆出租车,强行把她拉到花都区花山镇一出租屋。
进屋之后,吴某即抢走白某的手机及现金200元,并怒骂白某“背叛”了自己,并重重地给了白某几个耳光,后不顾白某的哭泣反抗,强行与白某发生了性关系。白某被囚禁的三天里,吴某每天对其实施暴打并实施强奸。
第三天晚上,吴某向白某提出“每个月给他500元作为补偿,每周要与他进行一次性生活”的无理要求,受尽凌辱的白某知道逃脱的机会来了,就假意答应吴某的要求。吴某这才把白某给放了。回到家里,白某把此事告知朋友,报警后将吴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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