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7-18 04:36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政府出钱 钱随事走 公开招收 双向选择 本报讯(记者李宏伟)7月份以来,临汾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门前,每天人山人海。
据了解,临汾市政府开发购买了50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群体。
今年5月份,临汾市委、市政府决定,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形式,安排5000人就业,其中市直2500人,有关县(市、区)2500人。这次确定的公益性岗位指,全市财政供养的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学校、医疗、科研等单位的环保、绿化、卫生、治安、交通、便民服务、后勤服务和公共服务等岗位;安置对象主要为“4050”下岗失业人员、国有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临汾市政府要求,所有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一律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用人单位应根据具体岗位,合理确定就业人员的工资待遇。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与用人单位签订购买岗位协议,并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两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未满,非本人原因不能继续就业的,应从解除劳动关系的次月起停止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但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原劳动合同期满。在劳动合同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不能胜任本单位工作的,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为其调整至其他公益性岗位。二次被退回者,不再作为就业困难对象进行安置。就业人员在从业期间自动离职的,以后不再享受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待遇。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设立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专用账户,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保证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所需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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