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莞7月17日电今天,全国法院系统的13家青年集体带着当代青年法官朝气蓬勃、乐业敬业、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身披各自不同的亮点,在广东省东莞市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联合颁发的法院系统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此次获得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13个集体是: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燕郊人民法庭、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处、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田家人民法庭、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东城法庭、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云南省易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克告诉记者,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实践证明,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已经成为法院系统青年人奋发有为、建功立业的强大动力;成为鼓舞广大青年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增强司法能力,提高自身素质,推动法院青年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
邓新建 章宁旦 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