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7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文洁) 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探索,长沙从未停止。7月16日,长沙。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主持的一次市长办公会议上,关系到长沙未来住房保障体系新模式的几大关键性文件,被原则性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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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将试行以货币补贴的补人头方式取代过去补砖头的暗补方式。”湖南省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唐道明称。来自政府的消息透露,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2008年最有可能的标准是: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城市低收入无房户,在购买普通商品房时每户补贴8万元。
将推行经适房补贴货币化
如何快速、低成本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各地政府苦苦求解的一道难题。事实上,关于住房保障体系新模式的思考,已经是最近一个月长沙市政府和湖南省有关部门思量的重点。此前的7月10日,长沙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同湖南省建设厅召开研究会议,商讨重点之一正是经济适用房补贴模式的变化。“目前政府文件已经原则性通过,正在进入发文环节。”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说。
“经济适用房补贴全面推行货币化,是长沙市对于住房保障新思路的一种探索。它实质上是从补砖头变成补人头,直接将补贴补给低收入的困难家庭。”湖南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彭先成称。按照长沙市政府的思路,将通过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方式,力争两到三年内全面解决经济适用住房历史积压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新增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逐年运用货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有效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而长沙保障性住房分配货币化,也无法避开这一点。“2008年的补贴标准,可能按照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不得超过60平方米的保障面积来确定,折合起来大概为8万元/户。”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称。初步制定的2008年补贴标准,是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元,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则标准有所降低。
“新政策和旧有政策必然有一个缓冲时间。未来三年,将首先解决已获得经济适用房审批资格的低收入保障对象。”唐道明称,“在实际操作上,政府肯定会加大对于保障对象的审查力度和补贴发放审查,不是想拿就拿的。”据了解,在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的保障对象、购买时间、户型面积方面,将有严格规定,户型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建设部规定的12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有望实现资源有效调配
“这种做法能够有效的降低政府资金投入量,实现资源的有效调配。”唐道明说。事实上,长沙的经济适用房补贴货币化,就是改变原有的解困思路,将从规划、建设到分配、入住一揽子包到底的做法,改为从补“砖头”到补“人头”,让特困户直接拿着政府补贴的购房款,到市场去选择自己适合的房子。
在目前的长沙,经济适用房分配以摇号方式进行。一方面,由于僧多粥少,往往有的保障对象申领到经济适用房申购单之后无法购买到合适的房子,而另一方面,经济适用房小区在车库、车位问题的建设销售问题上,也屡屡出现纷争。“在长沙,经济适用房的建安成本往往在1000元/平方米左右,土地成本600-700平方米/左右,成本有的都达到2600元/平方米,这样政府负担较重,住房保障也很难实现快速全面覆盖。”唐道明说。而换成货币补贴之后,低收入的无房户们可以购买一些价格相对较低、位置较好的二手房,也在一定程度上盘活了存量房市场。
按照长沙市做法,今后将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分配货币化。经济适用住房全面推行货币补贴方式,停止实物分配,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城市居民,在购买普通商品房时,由政府按标准给予货币补贴;同时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由此,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将由政府运作改市场运作,由实物分配改货币分配,全面推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采取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以及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显然,长沙的住房保障,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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