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7月18日电(记者沈汝发、江毅)2008年底前,四川将对灾区困难群众实行过渡性医疗照顾措施,免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记者从18日召开的四川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四川省政府表示,目前,灾区大规模集中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基本结束,灾区群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通过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解决。
2008年底前,在重灾县(市、区)所属乡镇(社区)、村医疗卫生机构和灾区群众安置点的临时医疗站对灾区困难群众实行过渡性医疗照顾措施,免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传染病和卫生防疫。
四川省政府表示,相应经费由市(州)、县(市)政府统筹研究解决,省政府对重灾县给予一次性包干补助,由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具体落实,省政府还将对51个重灾县(市、区)乡村公共卫生机构及村卫生专职人员经费给予补助。
同时,四川省将积极推进灾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灾后两年,灾区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需的个人缴费,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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