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环保局监察队队长李学军透露,7月8日,望城县环保局再次对晶天公司拆除大蒜素生产线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其在一个月内将生产车间彻底清理干净。
这家工厂年产合成大蒜素1000吨,号称全国最大的大蒜素生产企业。
晶天公司的全称是:湖南晶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大蒜素,是一种液态化学品,作为添加剂被广泛应用于猪饲料。主要成分二硫醚、三硫醚。哪怕只是微量,其恶臭也能够散播很远。7月16日,当记者走进这处位于湖南省望城县的破败厂房时,看到尽管是已经停止生产的样子,但车间里堆放的大蒜素成品所散发出的恶臭,仍令记者感到一阵恶心。
化工厂搬进青山秀水 最先感到恶心的是望城县丁字镇书堂山村村民陈利芳,她的家与化工厂仅一墙之隔。这里本是一片青山秀水的湖南乡村,湘江从这里穿流而过,两岸几百米都是茂密的树林和翠绿的青草地。书堂山村一千余户居民的房屋,就掩映在湘江两岸的树林之中。
在书堂山村委会的大门外,张贴着一张书堂山村村庄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图,在图中一大片绿色林地中,一个三角形的红色块异常显眼,这就是晶天公司望城分厂的所在地。
在晶天公司搬来以前,这里是一家机械厂。2001年,机械厂倒闭,为了解决几百名工人的就业,当地政府请来了晶天公司。“本来我们打算在株洲建厂,都已经交了10万元订金。但望城县政府非常有诚意,还替我们交了订金,我们才搬来望城。”晶天公司总经理周建成说。
在机械厂之前,这里是一家火石厂,一条通向几百米远的湘江的排污管道早已铺就,晶天公司就利用这条管道和厂房等设备开始了生产。
但是,化工厂毕竟不同于普通的工业企业。由于开工前没有安装相应处理设备,因此经常发生泄露、不达标排放等情况。尤其是大蒜素生产需要一种对人体有害的原料———氯丙烯,这种原料一旦泄露,将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
书堂山村的秀美田园生活就此终结。
46岁的村民余干军2001年9月进工厂上班,负责清洁工作。2002年到大蒜油车间工作直到现在。现在他走路一瘸一拐。“手没劲儿,连澡都不能自己洗”,2005年9月,他被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诊断为中毒引起的神经病变。从那时到现在,都是妻子给他洗澡。
“老板当时答应给治病钱,但不承认是厂里的原因,说我没在车间做事,没接触氯丙烯。”余干军说。现在的晶天公司望城分厂,工人已经全换成了外地人。
村民陈顺和有一次挖井,突然呕吐不止,是大家把他扯上来才“捡回一条命”,村民怀疑是工厂排放的废水污染了湘江和周围的土地。几年来,书堂山村民因患肺癌、肝癌、肝硬化、胃出血、肝腹水等病去世的现象频频出现。
记者在工厂的大门口碰上了村民方文凯,他向记者描述了一次可怕的场面。有一天下大雨,工厂把生产造成的废渣从车间窗户直接倾倒出来,废渣随着雨水顺着车间的屋檐流向湘江,所经之处草木尽枯,直到现在还能发现被烧枯的树木和草地被灼烧后的痕迹。方文凯的两头牛因为吃了工厂附近的草也都死掉了,但晶天公司却认为“是牛棚过于潮湿致死”。
当然,受污染侵害最严重的还是陈利芳,化工厂与她的家相隔还不到3米,陈利芳是最早出现以上症状的村民,眼看着污染日益严重,陈利芳只好搬离了原来的住处。不光如此,陈利芳在湘江里养殖的鱼,也都奇怪地死掉了。找到晶天公司理论,他们只称“是养殖密度过大,与工厂排水无关。”
环评报告先上车后买票 村民的“闹事”带来了一个意外的“附产品”。
2004年,村民们发现,“原来晶天公司在望城的工厂是一个先上车、未买票”的企业。2001年工厂成立时,并没有做环评报告。
晶天公司总经理周建成解释,当时搬来的是一个正在生产的企业,不能停产,加上县政府急于安置原来破产企业的员工,“就在一个非正式场合下,有领导跟我们说先上车后补票。环保、消防是2004年补的”。
直到2004年,陈利芳等村民的投诉逐渐激烈后,望城县环保局才作出了处罚决定,要求晶天公司停产6个月进行整改。据望城县环保局介绍,他们也曾多次对晶天公司进行罚款,但拒绝透露罚款的具体金额。
本报记者在长沙市环保局就该案的一个调查报告中看到,2004年5月,望城县环保局对晶天公司未进行环评和环保审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06年7月,该局对该公司“新增生产项目”而未进行环评和环保审批,罚款19000元。
2004年,晶天公司望城分厂终于补办了环评。并投资300多万元,改造了整个大蒜素车间,修了废水池,最终,由省环保学校所做的环评“通过了长沙市环保局的验收”。据周建成介绍,整改后的大蒜素生产车间,实现了废水的零排放。
但湖南省分析测试中心于2007年5月22日对该厂排污管道周围、村民饮用水井口取样检测的分析测试报告却显示:工厂排污管道内污水、排污管道口湘江水、排污管道上下游200米处湘江水在ph值、氯丙烯、硫化物和CODCr(化学需氧量)上存在多处超标,特别是CODCr严重超标,最高超标150倍以上;而工厂排污管道内底泥土样和周围土样在ph值、氯丙烯、氯化物、硫化物、总砷五项测试项目上全部超标,特别是总砷严重超标,最高超标15倍多。
强烈的求生意识使村民们团结起来。陈利芳的儿子,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如今在长沙上大学)开始在网络上寻求帮助。经一位环保志愿者介绍,他联系上了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CLAPV),这是一家专门向污染受害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民间环境保护组织。
2006年11月,陈利芳赶赴北京。在听取了陈利芳的描述后,CLAPV将此案正式列入法律援助案件,并与当地湖南红雨律师事务所的周光明律师取得联系,周律师表示愿意作此案的志愿律师。
2007年1月,CLAPV副主任许可祝副教授等人来到书堂山村进行调查。
不久,许可祝等人在长沙市环保局查阅档案时发现了其中的一系列问题:如环评报告中的专家意见没有被采纳;专家人数应是单数,但环评报告上面是双数;2004年10月的监测报告没有CMA章;历次检测和环评在时间上不衔接;在2004年10月还未办理环评时就进行监测;环评报告中没有县局的初审意见等。
许可祝当即向长沙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但并没有得到确定的答复。此外,陈利芳曾向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投诉,环保总局批复湖南省环保局,后者再批复长沙市环保局对陈答复,但陈利芳至今没收到答复。
带着这些疑问,本报记者7月17日走访了长沙市环保局。但赶上局长在外开会,指派一位监察支队队长答复记者,该队长表示今年4月才上任,不太了解情况,并对记者说环评验收是自然处在管。
记者随即要求采访自然处,直到当天下午,宣传部门才给了记者一份最新的对该案的综合调查报告,称这就是“官方意见”,亦是对陈利芳投诉的答复。报告称“企业生产过程外排的污染物基本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对厂界外围不构成明显的环境污染和影响。”并表示“责成厂方尽快实现整体搬迁。”
能否终结的环保拉锯战 记者走进晶天公司,展现在眼前的望城工厂已经破败不堪,门窗玻璃都已经破碎,工厂里也只有寥寥可数的几名工人,一副“人去楼空”的景象。工人说,“我们厂正在搬迁,马上搬完”。
但陈利芳向记者介绍,晶天公司的情况是“大产几天,小产几天,来人不产”。实际上,早在2007年5月,望城县环保局就要求晶天公司拆除大蒜素的生产设备。
7月16日,本报记者在望城县环保局采访时,监察大队队长李学军告诉记者几天前环保局曾再一次对晶天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彻底清除大蒜素生产设备。
但就在采访的过程中,陈利芳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说,晶天公司又在生产,烟囱里的黑烟和刺鼻的气味又冒出来了。
实际上,早在2006年5月,望城县环保局、村、镇、厂方、村民代表就曾召开协调会。会上达成协议,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对工厂进行废气排污改造,如果在12月31日之前整改不成功,必须关闭厂子。
这样的关厂风波一波接着一波,而晶天公司望城分厂烟囱里冒出的黑烟也是一波接这一波,从未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