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挖掘民间工艺,开发旅游创意产业,推出旅游特色产品,活跃旅游购物市场,定于2008年7月至11月举办天津市旅游纪念品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文化·民俗·时尚”
二、主办单位
天津市旅游局
天津市文化局
天津市文联
中国旅游报社
今晚报社
天津电视台
天津电台
三、承办单位
天津市中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官方网站
天津旅游资讯网( www.tjtour.cn)
五、网络协办单位
北方网(www.enorth.com.cn)
六、评审机构
为了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大赛有序开展,成立大赛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
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入围作品将对公众公开展示一周,请市民参加评选和点评。大赛总决赛时将充分考虑市民对各作品的评选意见。
七、参赛作品范围
参赛作品分为实物和设计方案两大类。
1、实物类
(1)旅游纪念品;
(2)工艺品;
(3)服装、生活用品;
(4)书画作品;
(5)图书、音像制品。
参赛旅游纪念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范围。
2、设计方案类
旅游纪念品设计方案包括以上所列旅游纪念品,但不限于其范围。
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另行制定。
参赛人须就提交的旅游纪念品或旅游纪念品设计方案签订无知识产权争议保证书。
八、参赛作品要求
1、充分体现天津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
2、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收藏价值;
3、具备天津旅游特色和较强的创意,富含文化内涵并具有前瞻的市场理念;
4、所有参赛作品,应按统一要求,报送旅游纪念品或设计方案创意说明,并填写旅游纪念品大赛报名表一式两份。说明材料要求文字精练、要点清晰,说明作品的设计构想及创意,400字以内,用A4纸和三号楷体字打印。
九、奖项设置
大赛按类设奖,每一大类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此外,设大赛特别创意奖1名,纪念奖10—20名,优秀组织奖5—10名。由市旅游纪念品大赛评审委员会为获奖参赛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设置: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特别创意奖10000元。
十、大赛日程安排
1、2008年8月10日至8月30日,大赛报名;
2、2008年9月1日至9月10日,参赛作品初选;
3、2008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4、2008年10月11日—17日,将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入围的作品对公众公开展示一周,鼓励市民踊跃参加评选和点评;
5、2008年10月下旬,举行天津市旅游纪念品大赛总决赛暨颁奖晚会;
6、2008年11月上旬,举办获奖作品参赛人员与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企业代表见面会,把获奖作品向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纪念品商店推荐,推动获奖作品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
7、2008年11月中旬,参赛作品清退。
咨询电话:022—28371217
详情请登录天津旅游资讯网(www.tjtour.cn)查询。
特此通告。
天津市旅游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